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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26-05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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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普洱市医疗保障局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综合诊查类等17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》(普医保发〔2026〕27号)文件要求,我院现将调整内容公示如下:
一、对照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,整合规范综合诊查类、超声检查类、放射治疗类、精神治疗类、妇科类、眼科类、体被系统类、骨骼肌肉系统类、甲乳类和淋巴结清扫类、心血管系统类、泌尿系统类、神经系统类、呼吸系统类、麻醉类、血液系统类、康复类、物理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(详见附件1)。
二、同步终止相关文件中“挂号费”等2480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(详见2)。
三、修订调整“简单手术特殊刀使用费”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(详见3)。
四、执行时间:2026年5月30日零时起执行。
附件下载:
普洱市17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保支付类别汇总、停用项目及调整项目 (普医保发【2026】27号).xlsx